【政治】如果台灣大選也用選舉人團制,老宋和阿舍會當總統

Chris Wang
8 min readNov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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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扳倒希拉蕊贏得美國總統大位之後,美國總統大選採用的選舉人團制(Electoral College)又成為討論焦點。這個東西不是第一次吵,2000年小布希戰高爾那次就吵了個夠本,反正這個制度就是勝方覺得公平,輸家覺得宇宙無敵不公平。

由於希拉蕊普選票勝過川普,支持者就更氣憤了,他們甚至起鬨要各州選舉人不要照選舉結束投給川普──依老美的術語這叫作「失信選舉人」(Unfaithful Elector)──想在最後打川普一槍,搶回大位。不過這可能性應該和馬英九擁抱陳水扁一樣低。

對於選舉人團制度的爭辯也還在持續,因為繼2000年之後,再度出現普選票和選舉人票贏家不一致的狀況,使許多人再度質疑此制度是否背離民主「one person, one vote」的原則。最近有不少媒體社論和專欄作家,紛紛提出他們的看法,有人認為選舉人團已經過時,建議盡速修改,也有人認為應該保留。

選舉人團制

選舉人團制簡單說就是間接選舉,大致上可以說是以各州人口為標準,分配不同的選舉人票數。每一州選舉人數=該州眾議員數+參議員數,依照美國憲法,每一州參議員兩人是固定的,眾議員數則以人口為比例畫分選區,所以人數不同,人口愈多的州選區愈多(人口每10年調查一次,目前每一名眾議員約代表711,000名選民)。

所以,全國選舉人票數就是435名眾議員加100名參議員,再加華盛頓特區的三張票,最終得出538票;得票超過半數的270票者就當選總統。票數前六名的州分別是加州(55票)、德州(38票)、紐約州(29票)、佛羅里達州(29票)、伊利諾州(20票)和賓州(20票)。即使最小的州,至少也有三張選舉人票。

決定選舉人票數的其實是會依人口變動的眾議員人數,因此選區怎麼畫分就很重要。美國憲法原始規定是不少於30,000名選民就要有一名眾議員,但兩百多年來人口已暴增,若照舊規定就會有五千多個眾議員,所以目前人數固定為435人讓各州分配,採取的計算法叫作Huntington-Hill Method(又稱平均比例法),公式是Nx(N+1)的開根號。這是數學問題,不研究。

選舉人團制的產生,和開國先賢認為當時人民還不適合直接投票、國土過於廣大計票困難,以及美國基本架構有關──我們可以將美國看成50個小加盟國組成的聯邦國家,每一州都形同一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意見。另一方面當然也是私心的結果,因為當時北方州一直擔心「一人一票」會永遠選不過南方州。

支持者認為它保護了小州權益,民主與控制兼具,反對者則稱它違反一人一票原則,票票不等值,同時強化兩黨制,犧牲小黨,而且制定背景早已是兩百多年前的過時舊事。選舉人團制如果真要討論起來,大概沒完沒了,這件事留給美國政治和歷史專家去作。

如果台灣採用選舉人團制

進入新聞圈至今已親眼見到兩次普選票/選舉人團票不一致的情形,我的好奇心就來了──如果台灣總統大選也採用這個制度,會是什麼樣的結果?所以我用了「大數據」來計算過去四次的總統大選。

好啦騙人的,全部都是按計算機用手算的,好累。

我的方法論(methodology)是這樣的:依據每一縣市人口占全國人口數比例,計算選舉人票數。由於連江縣(馬祖)人口最少,至少要給它一張票,所以就以馬祖為基準往上計算。根據2016年10月為止的全國人口計算,如果連江一票,那麼新北市會有338票,台北市229票,台中市235票,屏東縣71票,宜蘭縣39票;六都和其他縣市票數當然有著很大的差距。全國的總選舉人團票數是1999票,因此票數破千者勝選。

計算結果,因為朱立倫/王如玄只拿下花、東、金、馬四縣,票數只有59票,有夠慘,蔡英文和陳建仁則以1940票狂勝,宋楚瑜和徐欣瑩的組合則是摃龜,零票。在普選上,他們的得票比分別是31.04%、56.12%、12.84%。

2016差距實在太大,那麼拼死拼活的2012年呢?這一年,蔡英文/蘇嘉全拿下全國45.63%的普選票,但只贏得以南部為主的七縣市,所以只有632張選舉人票,至於馬英九/白海豚組合則囊括51.6%的普選票,選舉人票有1367票。2.77%的宋楚瑜/林瑞雄,再度摃龜。1367比632的選舉人票結果,實在無法反映普選票的激戰,這是選舉人團制的特點。

2008年也不用說了,這一年馬英九/蕭萬長和謝長廷/蘇貞昌的得票比例是58.45%比41.55%,但謝蘇配只拿下雲縣等四縣市,絕對被巴假的,我連算都懶得算,選舉人票一定是一面倒。

精彩的在2000年和2004年大選,不過因為此時還沒有六都,而只有北高兩直轄市,而且十幾年前的人口數也有很大不同,所以只好很阿信的又算了一次選舉人票配比。結果全國選舉人票總共是3335張,想過半必須拿下1668票。

「三咖堵」的2000年大選,實際戰果是陳水扁/呂秀蓮:宋楚瑜/張昭雄:連戰/蕭萬長=39.3%:36.8%:23.1%,算得上激烈了。選舉人票部份,水蓮配拿下中南部為主的10個縣市,但人口多的北部全摃,所以最後以1321票不敵宋張配的2014票──是的,如果用選舉人團制,現在的APEC特使宋楚瑜將會是第一次政黨輪替的總統,而不是阿扁。

2004年變成水蓮配和連戰/宋楚瑜的一對一對決,戰況不用說了,最後都弄出凱達格蘭夜市了怎麼會不激烈,水蓮配拿下50.11%,連宋配則是49.89%。選舉人票呢?很抱歉,民進黨還是無法打破南強北弱的態勢,水蓮配這次和2000年比較,多贏了台中縣,總共拿下11縣市,問題是北部大縣市還是輸,最後只能拿到1545票,還是以兩百多票的差距輸給連宋配的1790票。對,這一年用選舉人團制的話,阿舍要當總統囉!

選舉人團制再計算

我這方法論不用看也知道有很大的問題,美國各州的選舉人團票數,因為有加進兩名參議員,形同有加權而平衡掉部份的人口差距。而我的計算方法完全基於人口比例,所以感覺差距都很大。

我們可以模仿美國的票數設計,但台灣不像他們有上下兩院制,而是只有單一國會,實在蠻難找到其他因素來加權。那麼,如果選舉人票以立法院中的區域立委來分配,結果又是如何?好,我再次用「人工大數據」計算了一次。

2008年之後的區域立委數是73人,以此計算,2016年英仁配以69–4大勝只拿下四個一立委縣市的朱立倫/王如玄。2012年,馬吳配還是以50–23的大幅差距擊敗蔡英文/蘇嘉全。2008年,照例不用算了。

2000年和2004年時的立法院,都還有著225名立委,其中區域有168人,我們就以168票來計算。結果是,2000年宋張配以105–63勝水蓮配,2004年連宋配以94–74勝水蓮配。

單以勝負論,不同的兩個選舉人團計算方法都指向2000年及2004年大選的結果將因此改變。

幾點思考

一、把選舉人團制搬到台灣來上演,自然是有點不倫不類,因為我們沒有美國使用此制度的背景。然而它很明顯的反射出此法的缺陷/特色──只要你能夠在人口多的區域掌握優勢,就立於不敗之地,因為選舉人票實在太補了,那些人口少的縣市根本可以完全忽略。

至少從2000–2012年為止,在北部握有絕對優勢的國民黨,成為選舉人團制的最大受惠者。而民進黨即使在南部躺著選也會上,在此制度下卻始終無法補足北部落後的票數。這個現象到今年國民黨全面潰敗才得到翻轉。

二、第三組候選人從來都沒有拿到任何選舉人票;即使連蕭配在2000年拿到23%普選票,因為未能在任何縣市取得領先,選舉人票還是零。這證明選舉人團制確實不利於小黨生存,這也是當初存在美國設計者心中的小小邪惡,扼殺了小黨的大選空間。

三、選舉人團制的設計者認為,這個制度讓候選人競選不能只聚焦於人口多的州,也要爭取小州,所以是公平的。但反過來說,由於地域關係加上勝者全拿的規則,民主黨在德州選到死也贏不了,共和黨在紐約州和加州一樣吃屎的背景,不也使得候選人只聚焦於幾個搖擺州?換句話說,每一次大選幾乎都是佛州、賓州這幾個州在決定美國總統誰屬?這樣有比較公平嗎?這樣子的說法,無法說服我選舉人團制優於普選決定制。

四、幸好台灣沒採用這個制度,一人一票還是蠻可愛的啦,而且我實在是很難想像阿舍當總統的世界。

五、說到選區畫分,台灣目前的國會制度設計也有很大的代表性問題,同樣有票票不等值的疑問,這或許留到以後再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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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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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Chris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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