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納粹:德國小矮人奇事
這是一篇翻譯2009年時代週刊的文章,討論一個意在嘲諷納粹的藝術家,因為製造出比著希特勒致敬手勢的金色小矮人,一度遭到刑事追訴並引發社會爭議。文中提到的希特勒自傳「我的奮鬥」,時至今日已經解禁。
光是藝術呈現就觸發當局調查,對照近日新竹光復中學學生校慶事件,顯然敏感的納粹符號,在經過了數十年之後,在世界上任何角落依然衝擊著社會和人心。我們該不該如此敏感,抑或是應當保持恆常警覺性,又應該如何去討論納粹議題,或許依然會是個爭辯不完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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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urious Case of the Nazi Gnome
By Tristana Moore / Berlin, TIME Magazine, Aug. 12, 2009
當德國藝術家Ottmar Horl今年初創造一個金色矮人,比出惡名昭彰的希特勒致敬手勢,他原本只是將它當作一項挖苦的作品,用意在嘲笑納粹意識形態。當紐倫堡(Nuremberg)一家畫廊的老闆Erwin Weigl將這個作品放進畫廊櫥窗時,他甚至未曾注意到作品與納粹的連結;他以為小矮人只是在招手。
然而,在當地報紙刊登矮人照片之後,Horl和Weigl突然發現自己成為刑事偵查的對象,全國談論的焦點。比出向希特勒致敬的手勢或使用納粹符號,在德國屬於犯罪行為,最高可判刑三年。紐倫堡的州檢察官自7月份看到這張照片起,就針對展示這個比出希特勒致敬手勢的矮人是否應屬犯罪行為展開調查。
經過一週調查,當局決定結束偵查,判定Horl的小矮人純屬藝術創作,不應受法律規範。然而,從當局發動偵查這件事看來,就足以證明德國人是多麼嚴肅的看待反納粹法律。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已逾60年,法西斯和納粹大屠殺的驚恐依然刻在德國人的集體意識上。
在紐倫堡,這個小矮人所作出的動作特別挑動著敏感神經。這座城市在希特勒的崛起之中扮演要角,每年舉辦納粹黨大會。1935年德國制定的反猶太主義法更定名為紐倫堡法令(Nuremberg Law),最後,戰後的紐倫堡大審也在此進行。
這一次的矮人事件使許多德國人開始質疑,德國嚴格的反納粹法在2009年的今日是否仍具意義?長久以來德國人非常了解,這個國家和過去歷史切割的恆久掙扎,也可能代表著它永遠無法掙脫它。但有些人質問,這和一個小矮人有什麼關係?
二戰後的德國新憲制定於1949年,開宗明義的確定,必須建立一個足以抵抗所有反民主力量的民主制度。憲法(Grundgesetz,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保障集會自由和言論自由等基本權利,但它也授與國家得以禁止任何威脅民主秩序團體的權力。1960年,刑法中又加入禁止使用納粹符號在內等等違憲符號的條款。過去數十年來,右翼極端主義在德國曾一度興起,這些法律被用來對抗新納粹主義的工具。1994年,否認納粹大屠殺的存在也成為違法行為。
但是當局如何詮釋這些德國的反納粹法律,已愈來愈複雜。以往,法庭禁止任何物品,包括上面有納粹萬字符號的模型飛機和有希特勒肖像的明信片等等。甚至連反納粹的符號都被視為違法。兩年前,一個販賣上有打叉納粹符號T恤和徽章的郵購商,原被判處罰款,最後聯邦法庭才推翻這項判決。
今年1月爭議再起,德國的巴伐利亞州(Bavaria)禁止Zeitungszeugen週刊夾帶納粹時期報紙的複製本。這個系列以編年法的方式,回顧1933年1月希特勒出任總理,至1945年二戰結束時期的德國。其中有納粹和共黨報紙的重製本,也附有歷史學家的註解和評語。
巴伐利亞州指控英國籍的出版商Peter McGee違反德國法律,宣傳納粹教條。某些猶太人組織則警告,重新印製第三帝國報紙很可能遭到新納粹主義者誤用。但McGee駁斥,聲稱重製純粹是教育意義。在一陣公眾喧嘩辯論和法庭給予McGee有利判決之後,巴伐利亞州終於認輸。如今這本刊物可以在德國城市公開銷售,而且銷量很好。
接下來還有希特勒自傳的問題。自二戰結束之後,巴伐利亞州就禁止重印希特勒的自傳「我的奮鬥」(Mein Kampf)。這個南方州擁有該書版權,聲稱唯有禁印才能防止它遭到極右翼人士誤用。但部份德國學者反駁,應該允許學術用版本合法發行。慕尼黑「近代史學院」教授Horst Moller說:「我的奮鬥這本書,對第三帝國和納粹崛起奪權都是很重要的訊息來源。」
使這項議題更麻煩的是,近代史學院已經發行學術版的納粹宣傳部長戈培爾(Joseph Goebbels)日記。Moller說,如果納粹宣傳部長的日記可以合法發行,為何要禁印希特勒自傳?該學院已著手準備希特勒自傳的印行,希望有朝一日巴伐利亞州會宣佈解禁。同時,德國猶太人中央委員會(Central Council of Jews)也表示支持發行,前提是它必須提供對納粹主義的批判。
感謝網路,任何對「我的奮鬥」有興趣的人,都可以在網路上訂購,而且也有其他方法閃避法律。當百老匯知名舞台劇「The Producers」 (註)今年在柏林上演時,它聰明避過被禁用的萬字形標誌,改以非寫實的椒鹽脆餅取代。對部份德國人而言,這個合法卻又意在其中的創意,更證明了面對歷史的態度正在改變。
不過,等一下,柏林漢鮑特大學(Humboldt University)的刑事學教授Florian Jessberger並不這麼想,他強烈主張此法不宜廢除。他說:「使用納粹符號的非法…是合理的,因為德國的納粹過往以及它對歷史的責任。德國的刑事法有著特別重要的象徵意義。」他說法律甚至可以擴張到小矮人身上。「你可以說這個放在花園中的小玩偶並不會危害公共和平…因為它是一項不具危險性的藝術品。然而根據現行法律,有可能危害該州或公眾和平的抽象性危險,就足以構成犯罪責任。」
另一個應該保留反納粹法的考量是,必須尊重大屠殺的受害者,使倖存者此生可以不再必須對納粹符號或「我的奮鬥」提出質疑。某些德國人對廢除反納粹法也感覺不安,原因並不是揮之不去的罪惡感,而是憂慮極右派團體和政黨再起。柏林自由大學(Free University)政治學教授Hajo Funke說:「我們必須保存此法以保護民眾和他們的基本權利。極右派暴力正在崛起,我們應該壓制它。」
改革者則認為這些法律已不符合現代的刑事法體系,應予廢除。波洪大學(Bochum University)刑事學教授Tatjana Hornle表示:「德國的反納粹法有很大問題,因為它們並無法理性的被執行。禁止使用納粹符號,保護了對某個重大歷史的禁忌,但刑事法的目標應該是保護民眾免於傷害,而非保護民眾的感情或禁忌。」
希望改變的人認為,納粹大屠殺距今已逾60年,德國穩定的民主體制應足以對抗極右派的極端主義,也能夠允許民眾展示或研究納粹時期的符號。年輕人和東德居民,對自己國家的歷史都沒有那麼憂慮不安。
如今已接獲全球各地訂單的Horl說,他很高興自己的作品使這項法律重新成為討論焦點。「德國人應該走出過去」,他說。
然而,對一個背負如此沈重的歷史罪惡、責任壓力的國家而言,要走出過去是知易行難的一件事。
(註)The Producers描寫工作苦悶而且膽小的會計師 Leo Bloom一直渴望成為百老匯的製作人,他的夢想終於在遇到失意的金牌製作人Max Bialystock時實現。Max為了在百老匯賺錢,靈機一動,想到與Bloom聯手製作史上最爛的歌舞劇Springtime for Hitler。沒想到這齣鬧劇竟然大受歡迎,然而Max不但賺不到錢,最後還要坐牢。故事中鬧出很多笑話,而兩人最終成為好友。
相關連結:
- Police investigate ‘Nazi’ gnome — Telegraph
- Nazi gnomes cause outcry in Germany | World news | The Guardian
- Hitler’s Little Helpers: Nazi Garden Gnomes Invade German Town — SPIEGEL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