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NBA棄學制度的產生與選秀制度的演進
NBA的棄學制度和選秀制度,對一般球迷而言算是常識,不過它們之所以演變成為今天這種模樣,其實背後都有一些有趣的故事,也衍伸出不同領域的討論。例如棄學制度演變到後來,NBA再度決定不收高中畢業生,引發「工作權」的爭論,而選秀會順位也一直有作弊的質疑,尤其是1985年紐約尼克選中狀元Patrick Ewing,就有人聲稱尼克隊的信封是前一天在冰箱裡冰過的,所以當時的總裁David Stern很輕易的就確定尼克一定抽中狀元籤。不過這種事就像誰殺了甘迺迪一樣,在多年後的現在依然死無對證,終究只能停留在鄉野傳奇的範疇。
以下是兩則寫於2000年的介紹(天啊,已是16年前的往事),NBA的制度後來自然又經過很多調整,不過在歷史的部份,還是有一點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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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棄學制度的產生
(原文寫於2000年6月9日)
近年來年輕球員提早進NBA賺銀子的情形大行其道,甚至連高中球員也軋上一腳,越演越烈的棄學風已經成為時尚所趨,導致一般人也開始見怪不怪。你可能不知道,在1971年之前,NBA規定大學球員必須念完四年才能進入職業。也就是說,無論一個大三球員球技如何出神入化,很抱歉!請先念完最後一年再說。
即使是當時聲勢如日中天的張伯倫亦然。在堪薩斯念到大三輟學的張大帥,待在哈林籃球隊跑江湖賣藝整整一年,直到1959─60球季才圓了NBA夢,正式加盟費城勇士隊。
打開棄學先例的,就是有名的「海伍德事件」(Spencer Haywood)。1967年,身高 6呎9吋的海伍德是名滿全國的高中明星球員,原本他想成為田納西大學籃球校隊史上的第一位黑人球員,卻因成績太差而被禁賽。
海伍德轉到一家小型學院後,又再轉回家鄉的底特律大學,當年他的成績是不可思議的31.8分、21.5個籃板,並當選1968年墨西哥奧運代表隊。在冠軍賽中攻下23分、10個籃板、5次阻攻,帶領美國隊輕取南斯拉夫奪得金牌。
由於家境困難,母親靠著兩份工作,一個月50元美金的收入要撫養10個小孩。1969年8月18日,海伍德在未知會學校的情況下,和ABA的丹佛火箭隊(Denver Rockets)簽約,成為史上首位棄學球員,一時之間震驚籃壇。
好戲還沒結束,17個月後,他又神不知鬼不覺的和西雅圖超音速簽下6年150萬的合約。各界的口誅筆伐如雪片般飛來,抵制行動也連綿不絕,超音速老闆舒曼(Sam Schulman)一氣之下,決定向法院控告NBA。
這樁官司最後鬧上了最高法院,在投票表決之後,佛格森法官判定NBA因違反「反托拉斯法案」(Antitrust Act)而敗訴,海伍德終於名正言順的成為職業球員。而這個案例也迫使NBA不得不接受家境貧困的大學球員申請參加選秀會,稱為「Hardship」。
1976年,NBA更進一步開放所有大學低年級球員都可以參加選秀,名之為「棄學」(Early Entry),唯一條件是必須在選秀會45天前以書面通知NBA總部,聲明放棄大學球員資格。魔術強森、喬丹、巴克利,乃至現在的艾佛森(Allen Iverson)和賈奈特(Kevin Garnett),都是透過此途徑才得以提早進入NBA展露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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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選秀制度的演進
(原文寫於2000年6月9日)
現在的選秀會已算得上是NBA的年度大事,也吸引著關心NBA的球迷目光。各隊更是如同二次大戰期間的情報工作一般,事先就派出眾多球探,遠赴全國各地蒐集備選球員資料。然而大家可能不知道,早期的選秀會只是各隊老闆、主管的聚會,氣氛融洽,過程再簡單也不過。就算發生兩隊想要同一名球員的情形,也是老闆們三兩句話就擺平,你情我願,永不反悔。
至於備選球員資料的收集,套公牛隊籃球事務副總裁Jerry Krause的一句話:「在那個時代有助理教練都不錯了,哪來的球探?」由此可知,早期的選秀多半藉助媒體報導或是口耳相傳,抓瞎、碰運氣的成份居多。而選秀的數目更是今非昔比,1960年的NBA選秀多達21輪,到1974年改為10輪,1985年減為7輪,1988年再減為3輪,自1989年起才縮為現在實施的兩輪制。
40、50年代的NBA正值草創初期,各隊都是慘澹經營,和現在全國皆知、世界聞名的程度相距甚遠。為了生存下去,第一要務是爭取球隊在所在城市、都會區附近鄉親父老的支持,而最好的方法便是以出自家鄉的子弟兵來吸引球迷支持。所以當時有一個特殊的選秀方式名為「區域選秀」(Territorial Pick),也就是說自當地或附近區域的大學畢業的好手,位於該地區的球隊有優先挑選的權利;不過該隊必須放棄當年的第一輪選人權以為補償。
1960年辛辛那堤皇家隊(Cincinnati Royals,現在的沙加緬度國王隊),就是利用此法留住了出自辛辛那堤大學的全國第一好手Oscar Robertson。1959年的費城勇士隊(Philadelphia Warriors)更誇張,雖然當年的超級巨人Wilt Chamberlain出自堪薩斯大學,但是勇士隊堅稱Chamberlain從小在費城長大,又是費城的高中明星球員,二話不說硬是把Chamberlain給「拗」了過去。區域選秀制度自1956至1965年實施了整整10個年頭,後來取消的理由是為了避免種種爭議。
到後來,有的爛隊乾脆故意輸球,以期戰績墊底來爭取首輪第一選秀權。因此1966年起,NBA開始採用「擲錢幣」(Coin Flip)的選秀模式,由東西區戰績最差的球隊以猜錢幣頭尾(Head or Tail)的方式,來決定首輪第一選秀權誰屬。由戰績最爛的先猜,猜中的就中頭獎,猜錯的只好自認倒楣屈居第二,擲錢幣者則由NBA總裁來擔任。
其實這種方式說穿了就是賭博下注,別小看第一、二順位的差別,有時候它決定了一支球隊的命運。舉兩個例子來說明:1969年由密爾瓦基和鳳凰城兩大爛隊「對決」,中頭獎的密爾瓦基毫不遲疑選走全美大學第一中鋒Kareem Abdul-Jabbar。兩年後,密隊在賈老大率領下奪得至今唯一的一次NBA總冠軍;相反的,鳳凰城選的Neal Walk則在8年職籃生涯中待了3支不同球隊。第二個例子,1979年由洛杉磯湖人和芝加哥公牛對猜。技高一籌的湖人挑走6呎9吋不世出的奇才控球魔術強森,稍後在80年代拿下5座總冠軍,建立湖人王朝。公牛所選的大前鋒David Greenwood,則早在1990年芝加哥取得首次冠軍之前就已高掛球鞋退休了。
然而1983、84年都墊底的休士頓火箭竟兩度猜中銀圓,連續鉤走兩個大學年度球員Ralph Sampson和Hakeem Olajuwon,造成1985年NBA選秀制度出現革命性的改變,廢除Coin Flip,改採「樂透」選秀(Lottery),主要目的在於決定未進入決賽各隊在選秀會上的順序。每隊各置一個信封(後來改為號碼彩球)於電動旋轉的大玻璃籠內,依次抽出順序,這種方式有點像美國的彩券(或臺灣的統一發票)開獎,所以名之為樂透。紐約尼克成為樂透處女秀的贏家,並火速以當時的天價──10年3000萬簽下喬治城的中鋒Patrick Ewing。
1990年風雲再起,自該年開始,由於球隊總數逐年擴張,被摒除於決賽圈之外的球隊達11隊之多,為保障戰績最差球隊有較多機會能抽中上上籤以求實力均衡,選秀模式稍作「加權」修正。最差的球隊有11個彩球,第二差的有10個…..以下類推,第11差的則只有1個。如此一來,「爐主」抽中特獎的機率達到16.7%(66分之11)。
人算不如天算,不可思議的事居然發生了。奧蘭多魔術隊的老闆註定命中該發,繼1992年標到天下第一霸Shaquille O’Neal之後,1993年又抽到第一籤,而且馬上用Chris Webber和頭腦有點短路的金州勇士隊換來「第二個魔術強森」Penny Hardaway加3個首輪選人權。
此時各隊老闆已經是幹聲不絕,呼天搶地的大喊不公平,NBA總部只得順應民意再做調整,改變彩球的比例。因此自1994年起,戰績最差隊伍抽中頭獎的比率再由原來的16.7%提昇為25%;至於前13順位以外的選秀順位,仍然沿用舊例,與戰績優劣成反順序排列,這也就是目前NBA所使用的選秀模式。